手機危情
斯 雨
邊行邊低頭睇手機,在“機不離手”的時代,已成普遍現象。不信?閣下若有空閒,站在街頭細心觀察匆匆過路的行人,數一數多少人正一心二用。
本來生活是自己的,怎樣走路不便干預,問題在邊睇手機、邊走路會產生危險。有研究指出,低頭睇手機之時,人的視野只有正常走路的百分之五,即是說很易撞及其他物體,或被其他物體撞及。故行路睇手機屬危險行為,若正在過馬路睇手機是“危上加危”!
本澳道路交通法例只規範駕駛者行車期間(包括發動機啟動)不得使用手提電話,行人卻沒有任何規範。但最近福建廈門出台《斑馬線交通安全管理規定》,明文規定行人通過斑馬線時不得坐臥、停留、嬉鬧、瀏覽電子設備或從事其他影響交通安全的活動,即明確行人使用斑馬線時不得睇手機,理由是邊行邊睇手機會減慢步速約三分一,阻礙交通也。
本澳只嚴禁駕駛者不得用手機,卻不規範行人,原因可能是駕駛者在道路使用者中屬“強勢”,且經過交通知識訓練和考核吧;行人在交通事故中往往處於“弱勢”。公平否就見仁見智。
不過有一個有趣的問題:本澳一些網紅打卡點,有遊人刻意在橫過斑馬線時拍照,阿蛇要以甚麼違規作出檢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