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入境者無需檢新冠
【據新華社北京二十九日電】海關總署二十九日發佈公告:根據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有關部署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等法律法規規定,自八月三十日凌晨○時起(當地時間),入境人員向海關進行健康申報時,無需申報行前四十八小時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或抗原檢測結果。
二十八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在例行記者會上說,自八月三十日起,來華人員無需進行入境前新冠病毒核酸或抗原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