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工務司豁免招標批給澳電
新城A區A7地段建變電站
【本報消息】特區公報昨刊登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以專用批給及豁免公開招標方式,向澳電批給新城A區A7地段一幅面積為二千二百○九平方米的土地,興建一座屬單一所有權制度的變電站。批示即時生效。
土地分AB兩塊
根據政府與澳電簽訂的合同指出,為滿足澳門特區未來用電的需要及能使用較高的電壓,以及能有效管理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輸配電網絡,澳電透過於二○二一年八月二十日遞交申請書,申請以租賃及豁免公開競投方式批出一幅面積二千二百○九平方米,位於澳門半島新城A區A7地段的土地,以興建一座作工業用途的變電站。
土地分為A、B地塊,A地塊面積為二千○九十五平方米,用作興建一幢屬單一所有權制度,樓高五層,其中一層為地庫的變電站,用途分配為建築面積八千七百四十一平方米的供電設備,以及建築面積四百六十四平方米的停車場;B地塊面積為一百一十四平方米,地面及其以上空間用作公共行人道,不得作任何形式的佔用,且應預留地面以下二點五米深的空間用作公共基礎設施之用,並賦予公共地役權。
批給期十五年
專用批給有效期為十五年,屆滿前一年至六個月內可申請續期;澳電每年須向政府繳付二百四十八萬五千三百五十元,有關費用可於續期時作出調整,但不妨礙在合同生效期間所公佈法例之新訂費用的即時實施;土地利用的總期間為四十二個月,由作為本批給憑證的批示在特區公報公佈之日起計;當中,澳電須在批示公佈之日起計一百八十日內編制和遞交工程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