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爽違約判賠九千萬
內地藝人鄭爽因“代孕棄養”、偷逃稅被封殺後,近日,她還被海寧某影視投資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賠償。前日,據內地傳媒從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法院發佈的典型案例中,獲知了這起案件的判決結果,鄭爽被判退還服務費三千○五十萬元及利息,並賠償六千萬元。
二○一六年一月十三日,海寧某影視投資有限公司作為甲方,與乙方上海鄭爽影視文化工作室簽訂《策劃服務合同書》,約定甲方委託乙方為甲方製作電視劇提供相關策劃服務,包括專案落地執行、內容與品牌策劃、藝人挑選、項目行銷策劃等。策劃服務期限自二○一六年二月十五日至二○一六年五月十日中的七十個實際有效工作日。甲方分期支付乙方策劃服務費總計三千○五十萬元。
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款的,均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有關雙方合作具體細節,雙方將另行簽訂補充合同予以詳細約定。
另外,上海鄭爽影視文化工作室系個人獨資企業,成立於二○一三年十二月二日,投資人為鄭爽。二○一七年十一月廿三日,上海鄭爽影視文化工作室經核准註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