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認定文章數據資料屬公開性
新中圖洩密案文局職員脫罪
【本報消息】文化局一名盧姓職員被指發表公開文章,將新中央圖書館的機密資料公開,被控違反保密罪、侵犯行使公共當局權力之法人罪。案件昨在初級法院宣判,法庭認定文章中的數據資料是公開性的資料,不屬機密;有關評論也有依據,裁定兩項罪名均不成立。
合議庭主席梁鳳明宣判時表示,經聽取嫌犯聲明、多名證人證言及分析案中文件書證,證實到涉案文章由嫌犯製作,並發給傳媒機構。但案件核心是文章內的資料是否屬機密,以及有關評論是否有依據。
法庭綜合分析案中證據,認為文章內的數據資料,是公開性的資料,嫌犯所作的評論也有依據。裁定違反保密罪、侵犯行使公共權力法人罪均不成立,嫌犯獲判無罪。
嫌犯在庭審時否認涉案文章由其製作並發佈。案情指出,文化局於二○二一年公佈荷蘭Mecanoo建築師事務所的澳門新中央圖書館設計提案獲選,及後當局對一篇針對設計方案的“九點疑問”文章,檢舉局內人員洩密。
有關文章刊載於本地一媒體,作者提出的九點疑問包括質疑“評選過程和準則”、“山寨建築”、“假古董”、“造價合理性和成本效益”、“日後的服務費用的合理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