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樓花監管制度研究需時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在回應議員葉兆佳、李靜儀關於“樓花法”問題時稱,對樓花款監管是否採用信託現行制度需要深入研究。強調這個問題不會擱置,政府一直研究,並非不做。
關於樓花問題上,張永春表示,本澳之前制定的“樓花法”只是做了一半,對於樓花款的監管和樓花銷售手法等,仍需要透過法律修改規範。政府過去希望透過《信託法》制度監管樓花款,但現時儘管《信託法》已生效,由於業界反映仍需時適應,並需再完善及檢討,因此政府需要更多時間研究有關樓花監管制度。
對於葉兆佳指出樓花登記方面,不似現樓買賣般得到全面的法律保障。張永春表示,當時在制訂“樓花法”時已知悉,畢竟樓花買賣始終非真正的物權。強調政府知悉問題所在,將留待修改“樓花法”時,將盡力研究,在這方面提供更大的法律保障。
此外,葉兆佳問及都市更新進展,張永春表示,“都更法”今年六月一日生效,舊樓拆卸重建牽涉方方面面,各種利益,相當複雜,法律只是推動都更的第一步。據了解,有一些項目正嘗試“行緊”,但仍需要社會、居民、業界對法律制度有更多了解。“當真係有一、兩單做到,居民有信心,業界知道條路點行”,將有利推動都市更新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