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三廳官遭查處
【據新華社貴陽廿三日電】貴州省紀委監委近日分別發佈通報稱,貴州廣電傳媒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宋霖和遵義市委黨校常務副校長韋聖福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貴州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原黨委書記、局長施長征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三人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濫權導致重大損失
經查,宋霖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背以人民為中心的根本立場,嚴重損害黨、國家和人民的利益;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謀求個人生活特殊待遇;毫無組織原則,不如實填報個人有關事項,違規為他人偽造人事檔案;道德底線失守,違反生活紀律;毫無紀法底線,利用職務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辦理相關手續等方面牟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宋霖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經查,韋聖福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背以人民為中心的根本立場,嚴重損壞黨、國家和人民的利益;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金;道德底線失守,違反生活紀律;毫無紀法底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資金撥付等方面牟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韋聖福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非法佔有公共財物
經查,施長征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收受退休前管理服務對象禮品禮金;廉潔底線失守,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在購買住房中侵犯集體利益;對黨紀國法毫無敬畏之心,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數額較大;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承包三產企業、項目招標等方面牟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施長征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據通報,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貴州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貴州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宋霖、韋聖福、施長征開除黨籍處分,由貴州省監委給予宋霖、韋聖福開除公職處分;終止韋聖福遵義市第六次黨代會代表資格;由貴州省監委按規定取消施長征享受的待遇;收繳三人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