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原副書記商黎光被雙開
【中新社北京二月廿九日電】中國官方二十九日通報,山西省委原副書記商黎光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公開資料顯示,商黎光生於一九六三年十一月,河北人,一九八一年九月參加工作,一九八四年六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他在河北工作多年,曾任河北省紀委常務副書記,河北省秦皇島市委副書記、市長,河北省滄州市委書記,河北省委常委、秘書長、省直機關工委書記等職。
商黎光於二○一七年六月赴山西工作,曾任山西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山西省委副書記等職。
二○二三年九月,官方通報商黎光在任上被查。經查,商黎光“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健身活動安排,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並且“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長期瞞報個人有關事項”。
大搞權色錢色交易
他還被指“長期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大搞權色、錢色交易”、“道德敗壞”、“膽大妄為,貪婪無度,把公權力當成牟取私利的工具,執紀違紀,執法違法”等。
官方通報,商黎光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商黎光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並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