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泊街亦不入停車場
電單車違泊嚴重
【本報消息】本澳路窄車多,不少居民選擇電單車代步,方便快捷。惟部分人喜歡將電單車泊上行人道,哪怕停車場近在咫尺且有大量電單車泊位,也不願將車泊入停場車內。各區行人道及禁止交通的內街泊滿“鐵馬”的情況普遍。治安警統計數據顯示,今年一月檢控違法泊車同比升達百分之二十三點一一。
違泊影響居民出入
以新口岸一帶的停車場為例,包括馬六甲街、何賢公園及藝園三個公共停車場,昨日下午三時許所見,各停場車顯示屏分別標示有逾五百個、逾四百個及二百多個電單車泊位,惟各停車場外圍的行人道及禁止交通的內街依然泊滿“鐵馬”,亦不時有電單車車主到現場的行人道取車,更直接駕車離開,行人道上的途人反要避讓,車輛與行人擦身而過,險象環生。
另外,一些舊區如新橋等行人道普遍較狹窄,電單車泊在行人道佔據空間,除嚴重阻礙行人外,更有車主將“鐵馬”泊在住宅大廈或店舖外的行人道,阻礙大廈住戶及店舖人員出入。
警方檢控只能治標
有居民曾在網上反映,個別電單車車主甚至將座駕剷上行人道,再推入住宅大廈走廊或樓梯底停泊,擔心一旦發生火警,泊在走廊等的“鐵馬”隨時阻礙住戶逃生,也嚴重影響消防救援。另有居民指出,當有警員檢控違泊,短時間內或有改善,惟事後很快又恢復原狀。
阻礙走火通道重罰
根據《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規定,已賦權消防局監管及執罰阻塞防火安全系統及疏散通道上的非固定物,如發現有電單車阻塞走火通道,可按照“防火法”採取防範措施,涉及車主可被罰款五千至二十萬元不等。居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