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聯調查:澳人婚育意願偏低
經濟住屋等問題成主要影響因素
【本報消息】婦聯於四月開展“二○二四年澳門居民婚育意願調查”,分析居民對於婚姻與生育方面的實際情況與最新需求。結果顯示,逾九百名十八至四十九歲受訪者中,整體生育意願明顯下降,青年人對婚姻與生育意願偏低,同時經濟、居住等問題成為影響居民婚育的主要因素。
婦聯總會長期關注本澳家庭發展議題,是次調查是繼一九年、二二年進行生育意願調查後,於今年再度開展。調查發佈會昨日上午十一時於婦聯大廈二樓禮堂舉行,立法議員、婦聯副理事長黃潔貞,副監事長、議政維權部副行政主管歐陽月勝,副主任葉詠康、政策研究員陳立柱出席。
婚姻意願數據中顯示,“○○後”(十八至廿四歲)及“九○後”(廿五至卅四歲)未婚受訪者結婚意願都明顯偏低,近半數“九○後”與超過四成“○○後”受訪者明確表示五年內沒有結婚計劃。
認卅歲前婚育最佳
當中影響居民婚姻意願的三大主要因素分別是經濟因素(結婚開支、婚後住屋等),佔整體受訪者近一半;其次為伴侶因素(生活習慣、三觀契合程度等),佔兩成五;接着是自身原因(婚姻觀念、職業與生涯規劃等),佔一成九。
此外,五成半受訪者認為廿五至廿九歲是最佳結婚年齡和生育年齡。
生育調查部分,居民生育意願平均分為四點七六分(十分為滿分),相較二二年生育調查的六點三三分下降一點五七分。從年齡分組來看,適婚適育的青年群體生育意願分數顯著低於平均水平。
已生育的受訪者中,影響生育意願的首三項因素分別為育兒開支大(七成五)、居住空間不足(七成三)、工作繁忙沒有足夠時間照顧(七成);未生育的受訪者則認為︰工作繁忙沒有足夠時間照顧(六成八),其次是育兒開支大(六成八),以及子女教養問題造成的壓力與負擔(六成一)。另外在未生育的受訪者中,認為生育會令私人生活受影響或失去個人時間(五成六),以及認為擔任父母親責任重大的比例(五成),顯著高於已生育的受訪者(三成七及三成四)。
倡增經濟支援措施
對於如何提高生育意願,已生育受訪者最期望的三項支持分別是增加經濟支援(七成)、家庭友善措施(六成九)、提供適合新婚夫婦或育有年幼子女家庭的公共房申請優惠政策(六成八);未生育受訪者中,首兩位仍然是增加經濟支援措施(七成一)及家庭友善措施(六成);第三位則為延長有薪產假及男侍產假(六成九)。另外選擇完善輔助生育技術服務和輔助生育補貼的受訪者比例佔近五成,較以往調查明顯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