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記過渡期昨結束
獸醫資格認可收近百二申請
【本報消息】《動物診療及商業業務法》生效近三個月,獸醫專業資格認可登記過渡期昨日結束。市政署表示,至本月二十五日,獸醫專業委員會收到一百一十七宗獸醫專業資格認可登記申請,至今有五十七人獲簽發資格認可證明書。按法律規定,私人獸醫隨後需要向市政署註冊才可執業。
五十七宗已審獲批
市政署昨日上午十一時在大樓禮堂舉行記者會,管委員會委員林紹源、動物檢疫監管處長蔡淑儀等出席。他們表示,《動物診療及商業業務法》四月起生效,其中獸醫專業資格認可登記過渡期昨日結束。
至六月二十五日,收到獸醫專業資格認可登記申請個案共一百一七宗,五十七宗已通過審批及簽發。獸醫專業委員會將會依序處理餘下的申請個案。
九月底前完成註冊
倘法律生效前在澳門曾從事動物診療活動的澳門居民及外地僱員,且成功辦理“獸醫專業資格認可”,須於法律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內依法向市政署提出註冊申請,註冊程序完成前可繼續從事獸醫職業。過渡期前(即九月二十七日前),所有獸醫須完成註冊,方可繼續執業。
至今共有三人獲發獸醫註冊證,註冊有效期兩年,申請者需到衛生局體檢,並申請刑事記錄證明書。
蔡淑儀預料六至九月是獸醫申請註冊高峰期,涉及約六十至七十人。每年在外地修讀獸醫專業的應屆畢業生不多,過去每年平均約有五人會回澳從事獸醫工作。輸入外僱獸醫的執業資格與本地居民一樣,要先獲得市政署的資格認可,申請註冊獲批才可在澳執業。
除規範獸醫行業,新法亦訂定本澳的動物診療活動場所及動物商業業務場所的准照及監察制度。市政署持續向業界講解新法過渡期注意事項,並透過跨部門合辦動物診療活動場所及動物商業業務場所准照講座,向工程業界講解場所設置要求、發牌流程及過渡期臨時准照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