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一人犯數罪”
蘇人大原副主任劉捍東被訴
【中新社北京五日電】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五日通報,江蘇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劉捍東涉嫌受賄、濫用職權、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江蘇省揚州市公安局偵查終結,湖北省襄陽市人民檢察院近日已向襄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非法斂財數額巨大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稱,被告人劉捍東利用擔任江蘇省江浦縣委書記、縣長,江蘇省南京市委常委、南京市浦口區委書記,江蘇省財政廳黨組書記、廳長兼省地方稅務局黨組書記,江蘇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牟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在擔任江蘇省江浦縣委書記、縣長,江蘇省南京市委常委、南京市浦口區委書記,江蘇省財政廳黨組書記、廳長兼省地方稅務局黨組書記等職務期間,在土地使用權出讓、免徵土地增值稅等事項上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以牟利為目的,違反土地管理法規,與他人共同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劉捍東一人犯數罪,依法應當數罪並罰。
公開資料顯示,劉捍東生於一九五九年八月,安徽人,一九七七年十月參加工作,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二○二三年四月,官方通報劉捍東被查。今年二月,官方通報其被開除黨籍。他被指既想當官又想發財,與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氣,大搞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土地出讓、企業經營等方面牟利,並且非法收受巨額財物。他還被指“把手中權力異化為牟取私利的工具” 、“政績觀扭曲,攬權妄為” 、“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