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中“想唞氣” 開門走出車廂
的士客友誼橋落車被控
【本報消息】前日網上流傳一段影片,一名女子乘坐的士途經友誼大橋期間“落車”。治安警回應查詢時表示,目前已尋獲涉事的士及女事主,據了解事件發生時的士女乘客突然要求落車,警方已檢控該女。
被檢控的女乘客姓劉,二十多歲,內地居民,以旅客身份入境。
尾隨鐵馬險撞車門
有關片段在前日傍晚六時許在網上流傳,就片段所見,一輛的士在友誼大橋澳門往氹仔方向近氹仔路段停車及亮起“死火燈”,隨後一名女子開門離開的士,期間車門幾乎撞到尾隨的電單車,多部在路肩行駛的電單車收掣避讓,女乘客亦在橋面步行一段距離。片段傳出後引起網上熱議,部分網民質疑的士未鎖上門鎖,有人認為有關行為危險,應票控相關的士及行人,亦有網民笑言現場正在拍戲及乘客車資不足,令有關社交群組熱鬧非常。
乘坐另一的士離開
就片段內容,治安警回覆本報時表示,前日下午五時四十五分接獲的士司機報案,聲稱女乘客坐車途經友誼大橋突然要求落車,並強行開鎖打開車門。為顧及乘客安全,的士司機減速慢駛並亮起“死火燈”,期間乘客離開的士。經翻查監控,治安警發現劉姓女子當日下午約五時半乘坐的士由城市日大馬路往氹仔機場,直至友誼大橋期間離開車輛,在橋面步行一段時間後,另一途經的士停車了解情況,最終劉某登上該的士離開。
自行前往警區查詢
事後劉某自行到警區就事件查詢。警方翻查的士司機的報案資料時發現事件,並檢控劉某,查問期間女乘客指突然“想唞氣”,故打開車門下車。
治安警強調,根據交通法規定,行人不可在友誼大橋、西灣大橋及澳門大橋行走,行人應需顧及自身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切勿違反相關規定。
司機非故意免受罰
被問到有否檢控的士司機在橋上停車?治安警發言人表示由於司機非故意停車,當時乘客開門鎖及打開車門,司機為顧及乘客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慢駛及亮起“死火燈”,並非故意停車,因此未檢控司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