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y-Z反告輪姦案律師誹謗
去年黑人饒舌歌手Jay-Z與美國饒舌歌手兼唱片公司老闆、藝名P.Diddy的辛甘斯(Sean Combs)一起被控輪姦少女,該案件上個月被駁回告一段落後,Jay-Z的“末日反擊戰”開始。他反告該名阿拉巴馬州的女子及其代表律師Tony Buzbee,稱他們的謊言和敲詐威脅導致他損失二千萬美元(折合約一億六千萬澳門元)。
單聽金額,普通人已經嚇死。根據媒體Page Six爆料的法律文件,Jay-Z指控本案被告以及律師犯有“惡意起訴、濫用程序、民事共謀”等誹謗罪。而Tony獨家接受《Dailymail.com》採訪時表示:“這起新案件與他們在洛杉磯拼湊起來的另一起案件涉及同樣的指控,和洛杉磯的案件一樣,阿拉巴馬州的這起新案件也沒有法律依據。”反正當事人一律認為是被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