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加強內港防火宣傳
【本報消息】為保障內港海域的海上安全,海關持續派出巡邏船艇於內港一帶進行防火宣傳工作,透過廣播防火防災訊息、登船巡查及派發宣傳單張等,提醒漁民必須時刻保持警覺,切勿心存僥倖,切實做好防火、防風、防盜及防污等措施。
錨泊船隻有人留守
海關表示,在內港錨泊船隻須遵守海事及水務局第一/二○二二號《告示》及第三/二○二二號《告示》的船舶停泊及航行應遵規則,注意漁船上不得裝載超過三罐或五十公斤以上的液化石油氣,並安排人員留守船隻,做好一切防火防災防險的預防工作。
海關表示,將持續加強海上巡查和防火宣傳工作,派駐巡邏船艇和救援船在內港一帶二十四小時戒備,以應對突發事件,維護本澳海上安全,全力保障居民生命及財產。居民如在海上需要求助,可致電海關船隊電話八四九○ · ○四○四,或海關總部熱線電話二八五五 · 九九四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