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修弘胞兄侵佔巨款加刑
韓星朴修弘胞兄夫婦涉侵佔巨額資金一案,二審判決結果出爐。首爾高等法院刑事第七庭昨日宣判,對朴修弘胞兄朴某改判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以“有逃亡之虞”為由,當庭收押;其妻李某則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並須完成一百二十小時社會服務。相較一審結果,刑度明顯加重,讓韓網直呼“痛快”。
法院認定,朴某與李某負責朴修弘演藝事業的經紀管理期間,侵佔“Rael”與“Media Boom”兩家公司資金,以及朴修弘相關資金,金額合計超過韓幣二十億元(約一千一百萬澳門元),構成違反《特定經濟犯罪加重處罰法》的侵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