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金撥廿七萬助廿一困難戶
【本報消息】澳門日報讀者公益基金會撥款二十七萬三千元,助二十一困難戶暫度難關。
一、申請人梁文,男,七十五歲,居關閘彩虹苑。患多種疾病,沒有工作,靠社保過活,生活拮据。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五千元援助。
二、申請人馮國柱,男,六十七歲,居筷子基快富樓。早年完成膝關節手術後,又驗出嚴重疾病,失去工作能力,靠殘疾金過活,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元援助。
三、申請人陳偉國,男,六十七歲,居台山新城市花園。因意外導致身體大面積燒傷,需定期覆診,靠殘疾金過活,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元援助。
四、申請人李玉英,女,六十四歲,居南澳花園第二座。丈夫去世多年,患多種疾病,每月需要交屋租,靠社工局支援過活。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五千元援助。
五、申請人黃國權,男,八十歲,居深巷仔健榮大廈。中風多年,為退休人士,行動不便,需購買輪椅代步,靠殘疾金過活。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二千元援助。
六、申請人蔣雙平,女,六十六歲,居台山利達新邨。與丈夫離婚多年,雙膝早年手術後導致行動不便,沒有工作,靠殘疾金過活。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元援助。
七、申請人許麗琼,女,五十七歲,居黑沙環康樂新邨。因為照顧體弱多病兒子而無法工作,每月支出靠丈夫微薄收入支撐,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八、申請人何金妹,女,五十八歲,居提督馬路日景樓。患白內障等疾病,丈夫因身體不適而無法正常工作,靠殘疾金過活,生活拮据。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九、申請人劉艷紅,女,四十八歲,居望德樓。丈夫退休多年,亦患多種疾病,且行動不便,每月支出靠自己從事校工微薄收入支撐,還要照顧年幼兒子。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元援助。
十、申請人雷志群,女,六十一歲,居國際中心第十二座。患多種疾病,無業,靠社保支持,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元援助。
十一、申請人陳偉強,男,五十七歲,居香洲南屏。新冠疫情後留有嚴重後遺症,不良於行,與妻子離婚一段日子,沒有申請任何資助。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八千元援助。
十二、申請人譚仲豪,男,六十四歲,居筷子基威翠花園。自己患多種疾病,妻子又有輕度殘疾,靠社保及殘疾金過活。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八千元援助。
十三、申請人黃惠均,女,三十二歲,居水字巷群盈大廈。丈年早年去世,遺下一對年幼子女,需長期覆診,收入不穩,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十四、申請人何秀萍,女,四十一歲,居飛能便度圍金利來大廈。早年因左手粉碎性骨折後,需定期覆診,與丈夫及女兒同住,要照顧年邁雙親,每月開支很大。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元援助。
十五、申請人溫麗苹,女,五十三歲,居黑沙環海名居五座。丈夫曾二次中風,不良於行,無法自理,還要照顧兩名兒子,每月支出靠其微薄收入維持。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十六、申請人歐陽煥玉,女,五十九歲,居筷子基宏發大廈。與丈夫育有兩名子女,並與長女兩名年幼子女同住。每月支出基本靠歐陽女士維持,長女幼女患嚴重疾病,令一家生活雪上加霜。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十七、申請人李嘉偉,男,三十五歲,居台山萬福圍二座。因家居意外導致年幼女兒、兒子及傭人被燒傷,需定期覆診,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三萬元援助。
十八、申請人許圓滿,男,四十四歲,居廣福安花園第六座。近年與妻子離婚後獨居,因身體長期不適,無法兼顧的士司機工作。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五千元援助。
十九、申請人鄧健文,男,四十九歲,居黑沙環馬路祐邦大廈。因身體不適,之後停薪留職養病,收入不穩,要照顧女兒。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二萬元援助。
二十、申請人童璐瑤,女,四十四歲,居沙欄仔鏡安大廈。其家婆在香港進行手術後不幸離世,丈夫患重病,喪失工作能力,靠其每月有限月薪維持。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二十一、申請人李秋雁,女,六十二歲,居祐漢新邨牡丹樓。早年與丈夫離婚,之後丈夫因病離世,獨力照顧現居江門、因超齡無法申請來澳的兒子,二人生活困難。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元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