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勿以婚試法
“假結婚”在澳屢禁不止並非秘密,主因大概澳門社會福利優越。坊間戲稱“居民身份證”為本澳最值錢,有違法中介、犯罪集團看中商機,“一條龍”代辦。商機背後卻隱藏不少危機,切勿以婚試法。
據統計,本澳去年首三季“假結婚”案件共四十五宗,較前年同期增加十三宗。不少案例關係離奇複雜,甚有為抵債出賣肉體,荒誕無稽。假結婚現已獨立成罪,最高可被判監八年,涉案人士及其子女的身份證會被撤銷,亦會衍生其他法律問題。
遏止“假結婚”需要多措並舉。警方除與身份證明局透過高新科技嚴緊“把關”外,更須與內地、香港相關部門加強跨境情報溝通,尤其重點打擊中介網絡、團伙式犯罪。適時檢視法律,檢討刑罰的阻嚇力,倘社會有共識應修法提升刑責。可考慮追溯過往所獲得的社會福利或加倍罰款。多渠道向本地及內地居民宣教,提高法律意識自覺防範相關違法行為。假結婚偵辦不難,難在發現。鼓勵居民如發現懷疑有假結婚的情況,應向有關部門舉報。
蔓 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