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工作或就學視居澳日數計算
深合區澳人享雙層社保
【本報消息】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四 / 二○一○號法律〈社會保障制度〉及第七 / 二○一七號法律〈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法律草案,擬將澳人在深合區居住、工作或就學期間,視為居澳日數計算,以保障深合區內澳人的雙層式社保權益。有關法案將送交立法會審議。
便利澳人入琴
行政會新聞發佈會昨日下午三時在政府總部舉行,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黃少澤介紹,為便利澳門居民到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生活及就業,特區政府現時透過“人道或其他適當說明的理由”審批準則,以例外個案形式審批澳門居民居於深合區、在當地工作或就讀當地認可的高等或非高等教育課程的期間,可在雙層社會保障政策範圍內用作在澳日數計算。
法案主要內容
為保障深合區內澳門居民的雙層式社保權益,從制度上落實有關政策,特區政府制訂上述法案。法案主要內容包括:
一、將居於深合區、在當地工作或就讀由當地主管部門認可的高等或非高等教育課程納入法定例外情況,以便在處理居澳日數的雙層式社會保障制度權益時,澳門居民身處深合區的期間可視為身處澳門。
二、將申請社保制度疾病津貼所需醫生證明文件的認受範圍擴展至深合區,並統一雙層式社會保障制度有關可視為身處澳門的法定例外情況的條文及行文表述。
三、取消社保制度印件式樣須在《澳門特區公報》公佈,改為公佈於社保基金網站,以配合電子政務發展;以及增加有關推定通知的規定,提升行政效率。
四、將每年提取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個人帳戶款項的次數由一次增加至兩次。
暫不擴至灣區
被問覆蓋範圍會否擴至其他灣區城市?黃少澤表示,暫不擴展至粵港澳大灣區其他城市,僅適用於深合區,是基於法律制度及深度融合定位。
二千三人聲請
關於受惠居民數字,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陳寶雲補充,去年相關申請中,居深合區澳人透過聲請申請登錄任意性制度供款卅九人,居深合區澳人透過聲請申請非強制央積金二千三百四十一人。相信法案生效後,有關人士的申請將由社保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審批,替代原司長審批,行政流程更快速。至於提取央積金次數增至每年兩次的原因。陳寶雲解釋,增加次數主要是便於居民使用。
被問非強制央積金何時轉為強制性央積金?陳寶雲表示,非強制央基金已實施多年,早年有轉強制計劃。受疫情及經濟波動影響,且中小企業恢復步伐與整體經濟不一致,故未轉爲強制性。早前已發佈審視報告並上傳至官網,社保基金將結合經濟恢復水平、工資中位數、內部平台構建等指標持續監察,後續再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