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男拾兩手機不報被控
【本報消息】一名六旬內地男子約四個月前在的士上涉嫌拾獲他人遺留的兩部手提電話並據為己有,內地女失主報案追究,報稱損失一萬九千澳門元。治安警調查後,日前在關閘口岸拘捕男嫌犯。
被捕的內地男子姓王,六十餘歲,持內地護照,報稱無業。治安警落案控以拾遺不報罪。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
今年一月二十四日,治安警接獲一名內地女子報案,指早前在南灣殷皇子大馬路乘搭的士到路氹連貫公路某酒店下車,其後發現遺留一個手提袋在車廂,袋內有兩部手機,經尋找但不果,懷疑遭人拾獲並據為己有。
治安警經調查,根據“天眼”等監控系統,發現一名男子拾獲事主手提袋。本月二十四日,警員在關閘口岸截獲疑人。
經查問,有人供認犯案,指手機已在內地變賣並獲得五千元人民幣。警員將其拘捕並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