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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30日
第A09版:澳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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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小語)禁電子煙需執法宣教並行

禁電子煙需執法宣教並行

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法律草案,修法重點之一是全面管制電子煙。草案建議在禁止吸煙或例外允許吸煙的集體使用地點,以及任何供集體使用的室外範圍,一律禁止消費或管有電子煙及其組成部分和配件,並設立六個月過渡期,是澳門控煙政策嚴謹化的重大突破。

電子煙絕非傳統煙草的“安全替代品”,當中的尼古丁具有高度成癮性,長期使用可導致心血管疾病並影響胎兒發育,霧化過程更會產生甲醛等有害物質。更令人憂心的是,電子煙已淪為新型吸毒的掩護工具。近年市場上出現的“上頭電子煙”,實則添加了人工合成大麻素,讓人不知不覺上癮。去年內地嚴厲打擊“上頭電子煙”,足見問題的嚴重性。

最新的《澳門青少年煙草使用調查》結果顯示,澳門十三至十五歲學生的電子煙使用率快速上升,且已顯著高於傳統捲煙使用率。調查更發現,高達一成六學生誤認為電子煙有助戒煙,顯示學生群體極度缺乏對電子煙危害的正確認知。早在二〇一八年,澳門已禁止售賣及宣傳電子煙,但個別青少年明知違例,仍設法取得並使用電子煙,凸顯地下流通的猖獗。

本次修法確實回應了社會訴求,設下六個月過渡期,讓業界及公眾有充足時間適應。電子煙在青少年群體中已有一定市場,單靠適應期未知能否杜絕地下交易,現有的人力資源又能否應對電子煙管制帶來的額外執法需求,值得高度關注。

綜觀各國區對電子煙的管制日益嚴格。香港全面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另類吸煙產品,澳洲禁止進口非治療類電子煙。澳門的管制措施雖然已向國際標準靠攏,但實際執行力度與配套教育宣傳,仍待觀察。

本次修法是澳門控煙的里程碑,特別是嚴格管制電子煙,體現政府保護公眾健康、尤其青少年免受新型煙草製品危害的決心。法案從立法到執法仍有漫漫長路,當局必須確保六個月過渡期後,法律能夠切實執行,並配套持續的教育宣傳,真正實現“無煙澳門”的願景。

夏 耘

2026-05-30 夏 耘 1 1 澳门日报 content_482645.html 1 (新聞小語)禁電子煙需執法宣教並行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