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涉“詐領助理費”
高金素梅被台當局起訴
【中新社台北八日電】台灣無黨籍民意代表高金素梅因所謂涉嫌“詐領助理費”等理由,八日被台北地檢署依“貪污”等罪名起訴,求處十二年六個月以上有期徒刑。
綜合中央社、聯合新聞網和中時新聞網等台灣媒體報道,台北地檢署八日偵查終結高金素梅所涉相關案件,對廿四人提起公訴。其中,高金素梅被控詐領民意代表助理薪資、育嬰補助等款項,共計超過七百八十七萬元(新台幣,下同);該案另一名被告張俊傑被指詐領補助款逾九百三十三萬元,遭求處十六年以上有期徒刑。
高金素梅當天在社交媒體發文回應,表示“公道自在人心”。
今年二月十日,台北地檢署以高金素梅涉嫌“詐領助理費”等理由,指揮台“法務部門調查局安全維護工作站”搜索其住處及辦公室,並展開偵訊。
偵訊期間,高金素梅因身體不適就醫,於二月十三日複訊後獲准以一百萬元交保。同日,她發表“對於司法迫害的嚴正聲明”,表示“面對莫須有的政治追殺”,她不會屈服。
台灣國際戰略學會副研究員蔡炫稍早曾就此案發表評論,指司法機關對民意代表進行偵查,必須極度謹慎並且確保透明一致,一旦司法被工具化,勢必產生“政治清算”的普遍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