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業務制度首場公眾諮詢會
設定地點人數時段管旅拍?
【本報消息】《特定業務及活動的規管制度》首場公眾諮詢會昨日舉行,不少發言者關注“旅拍”服務的規範、申請登記時效及續期。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周偉迎表示,諮詢文本建議將澳門居民“在旅遊景點為他人提供有償拍攝服務”納入規管,初步構思從允許旅拍的景點、人數及營業時段三方面規範,並要求服務者佩戴識別證件,冀廣納居民及業界意見後,訂定一套利商便民、可操作的方案。
常規約拍不受限制
諮詢會昨日下午三時在沙梨頭活動中心九樓會議室舉行,由法務局代局長吳子健,周偉迎,文化局文化創意產業促進廳長何鴻斌,衛生局防控煙酒辦公室主任林松,治安警察局情報廳代廳長李國棟,消防局研究及策劃廳代廳長尚樺,土地工務局城市建設廳代廳長張燕芳,環保局環境污染控制廳代廳長崔永全,旅遊局執照處長黃煜鏜,博彩監察協調局法律處長許爽瑜,以及體育局體育設備規劃處長林永昌主持,約五十人與會,八人發言。主要關注“旅拍”服務的規範、遊戲機中心及網吧的分齡規範、桌球室授權人士認定及執法,以及美容院服務範圍等議題。
吳子健表示,諮詢文本建議“旅拍”登記制度,主要適用於拍攝服務者在旅遊景點為顧客提供即場有償拍攝服務。現行實體店與顧客事先約定日期地點的戶外取景服務(即俗稱“約拍”)或常規拍攝,不受“旅拍”登記制度限制。
當局續聽社會意見
周偉迎補充,“旅拍”新規主要針對在旅遊景點提供的即場拍攝服務,屬新興業務類型,並不影響現有婚紗或攝影公司前往大三巴、龍環葡韻等景點取景的原有營運模式。新法旨在創設條件,為旅客及居民提供更多元選擇,營造良好的旅遊體驗,同時避免造成滋擾。
周偉迎稱,“旅拍”擬從地點、人數及服務時段三方面規範。初步構思以旅遊景點為主,例如大三巴、議事亭前地等熱門地點,並希望進一步聽取社會意見後確定具體旅遊景點。
人數方面,究竟一個旅遊點有多少名已登記旅拍人士方屬合理?服務提供者與客人之間的比例又應如何訂定?當局希望聽取業界及居民意見再確定具體名額。
至於服務時段,如凌晨時段旅拍需求可能不大,服務時間應到何時為止?這些都是當局希望聽取的意見。
吳子健強調,“旅拍”登記時間將配合社會發展,以及廣納意見來訂定,強調未來會加強巡查杜絕非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