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牌男子駕電單車被截
【本報消息】一名本地男子涉在北區行人道上駕駛電單車,被治安警交通廳警員截停,揭發他此前因累犯衝紅燈被停牌,帶返警局調查。
涉案本地男子姓梁,三十餘歲,報稱娛樂場監場主任。本月二十七日晚上九時四十五分,治安警交通廳警員巡經勞動節街期間,目睹一輛重型電單車於行人道上行駛,隨即上前截查。司機梁某向警員供稱,當時為圖方便購買晚餐故駕車駛上行人道。調查發現,梁某早前因衝紅燈累犯,被法院判處禁止駕駛三個月(由本年六月三十日至九月二十九日)。梁某涉嫌觸犯《道路交通法》第九十二條“在禁止駕駛期間駕駛”罪,結合《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條“加重違令罪”,移送檢察院偵辦。另外,男子駕車於行人道行駛亦被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