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03日
第C05版:港聞

鄧炳強:可即時制止危險

鄧炳強在記者會上強調,警員開槍行為“合理合法”。 (香港中通社)

認同警員開槍合理合法

鄧炳強:可即時制止危險

【香港中通社二日電】香港部分示威者於十月一日在多區發起暴力衝擊,並首次有警員在行動中向示威者開槍。警務處副處長(行動)鄧炳強二日在例行記者會上強調,警員開槍行為“合理合法”,身體中間位置較易擊中,可即時制止危險動作。

行動科高級警司汪威遜回放不同角度的現場片段並解釋當時情況。他指出,一名警員在撤退過程中,被十幾個暴徒追打至跌倒,他們手持鐵鎚、鐵管、削尖的雨傘和行山杖等致命武器猛烈攻擊;另一名警員持槍戒備營救同袍,也受到暴力對待,暴徒並沒有後退,其中一名暴徒更手持鐵管施襲,因此該警員向他的左胸部開了一槍。

鄧炳強對該名警員的開槍行為表示認同,指其在自己及同袍生命受到嚴重威脅的情況下,所使用的武力“合法合理”。

他續指,該名警員和同袍的生死懸於一線,需要擊中目標,以即時制止暴徒的危險動作。因此向身體最易打中、面積最大的位置開槍,他補充強調,這一指引與世界各地一樣。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公佈,十月一日的行動中,警方共拘捕二百六十九人,包括一百七十八男九十一女,年齡十二至七十一歲,涉嫌非法集結、藏有攻擊性武器等。警方當日共使用約一千四百發催淚彈、約九百發橡膠子彈、約一百九十發布袋彈、約二百三十發海綿彈,警方在四宗事件中共開六槍,並曾出動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輛(水砲車)。

謝振中再次呼籲各方停止暴力衝擊,他認為事實已經證明暴力行為解決不了現時的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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