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生命安全受威脅果斷用武護己護人
林志偉倡依法頒宵禁令
【香港中通社二日電】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二日發表聲明,批評暴徒在國慶日發動無底線的違法暴力及破壞行為,認為在生命安全受到即時威脅時,警務人員應當果斷使用合理及適當的武力或武器,保護自己及其他人的安全。
聲明表示,“暴徒”刻意在國慶日發動無底線的違法暴力及破壞行為,在全港多區非法集結,製造事端,早有預謀地以高姿態及各種危險武器攻擊各區執法止暴的警察,有大量警務人員被腐蝕性液體武器擊中受傷,亦有警務人員被大批暴徒包圍攻擊以致頭破血流,需要開槍示警及自衛才能脫身。除警務人員受襲外,暴徒在市中心及居民區附近縱火及投擲燃燒彈,商場和店舖擔心受破壞而關門,港鐵、政府合署、銀行、旅行社等民生設施及連鎖店被大肆破壞。
林志偉質問,此時此刻,有甚麼詞比“暴動”更適合形容香港的情況?為何社會上仍有人掩蓋良心說謊“沒有暴動”,“暴徒”是手無寸鐵的年輕人?他提到,針對有警務人員在暴動現場鳴槍示警及自衛,其行動符合警隊武力使用指引。他提醒同袍,執勤時如遇上突發事件,而且自身或其他人的生命安全受到即時威脅,警務人員應當果斷,使用合理及適當的武力或武器,保護自己及其他人的安全。
聲明又指,從修例風波至今,警隊一直孤身作戰,面臨來自四面八方別有用心的惡意抹黑、挑撥、欺凌、威脅和攻擊,若沒有由上而下的適當有力措施,加以配合輔助,只有孤掌難鳴。
他形容,香港正面臨嚴峻時刻,市民身處水深火熱之際。根據《公安條例》,行政長官如認為有出於公共秩序考慮的需要,可以發出宵禁令或宣佈任何地區為禁區。行政長官亦可根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採取多項針對性措施。他說,這些措施可以很大程度上可以加強警隊止暴制亂的效度和力度,香港現時面對的情況也符合法律條文上的敘述,與其他現行法律及制度無抵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