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六月接三千五百多宗通報個案
家暴法生效三年入罰僅四宗
《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法》生效三年,社會工作局公佈法律執行情況報告,認為法律執行理想及暢順。特別在跨部門協作以及通報支援機制得到全面加強,在家暴預防及保護措施取得一定成效。但完成整個司法程序的家暴個案極少,當局表示目前未具備足夠條件提出修法建議。
本報記者 黎溢康 吳保權 報道
五方面十八成果
社工局在報告中指出,總結過去三年“家暴法”的工作執行成效,多個政府部門提供了積極支持和合作,並得到各大社會服務機構積極投入,使“家暴法”達至減少家暴、促進家庭和諧的核心目標。
當局形容“家暴法”實施具體取得十八項較顯著成果,並歸納為五大方面:
一、協作機制方面,推動社工局與相關部門建立常規合作機制及聯絡人機制,社工局與司警局及司法援助委員會建立了溝通及文書通報機制。
二、流程管理方面,社工局在“家暴法”生效時同步推行《處理家庭暴力個案程序指引》,優化處理懷疑家暴兒童個案流程,在政府醫院急診建立更便捷的綠色通道,減低受害者遭到二次傷害。
綠道減二次傷害
三、保護措施方面,社工局增加了婦女庇護服務的宿位及增設中途宿舍和男士避靜中心,足夠支援有庇護服務需要的人士。此外,擴大廿四小時緊急出勤的團隊及設立在醫院內陪伴需留院受家暴兒童的服務等多項措施。
四、通報系統方面,建立和強化懷疑家暴個案通報機制以及建立家庭暴力個案中央登記系統。
五、宣傳及培訓方面,持續舉辦大量針對培訓,包括培養民間機構協力舉辦“家暴法”講座和培養本地的專業培訓人員等。
社工局表示,因應“家暴法”實施建立的家庭暴力個案通報機制發揮功效。截至今年六月,共接獲三千五百多宗通報個案,大部分涉及家庭糾紛或家庭衝突。在預防及宣傳方面,自“家暴法”生效至今年六月,社工局與民間機構合作開展近六百項家暴宣傳活動,累計吸引超過十二萬人次參與。同時舉辦了一百二十一場次培訓,以及超過六十場專業知識培訓及交流考察,合計參與的市民及專業人員共一萬三千九百多人次。在社會各方共同努力下,提升了大衆認識“家暴法”,有助減少家暴發生。由二○一六年第四季的平均每月約十宗,逐步下降至二○一八年平均每月六宗。今年上半年平均每月約四宗。
暫無條件提修法
處罰及修復工作方面,根據分析法院數據,一審判決家庭暴力罪的案件有四宗,採取司法調解的個案有一宗。當局表示,“家暴法”生效至今僅三年,部分案件正處於司法程序,也有案件陸續進入司法程序,須累積更多的實踐經驗才能整體客觀檢視和合理分析。爲此,現階段未具備足夠條件提出修法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