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05日
第A02版:澳聞

庇護服務助受虐者“脫苦海”

受虐者認為家暴法與庇護服務,對將來重投社會起關鍵作用。

庇護服務助受虐者“脫苦海”

家暴法實施後,配合民間社團的中途院舍服務,讓法律支援與庇護服務相呼應,形成有力的保護網,救助不少受虐者“脫苦海”。有庇護服務使用者認為,及時與施虐者隔離,並得到適切的心理輔導與短期住宿服務,這段“緩衝期”對將來能否重投社會起關鍵作用。

修經屋法望先處理

現年二十九歲的阿凡,一六年九月首次受有酗酒習慣、脾氣暴躁的前夫家暴,及後再度受虐。忍無可忍下,翌年由親人協助報警,並獲安排到勵苑接受庇護。然而,由於她仍要上班,家傭又不能一同入住院舍,祇好讓女兒繼續住在前夫家中,自己惟有每天定時為女兒看功課,這種狀態維持了一年。前夫見狀,或因良心發現,後來主動提出搬走,讓她入住。

當初入住勵苑,阿凡直言最大幫助是有地方落腳,不用租屋,減輕經濟負擔。“因照顧女兒的同時,還要為有賭博成癮的母親提供基本經濟援助。”期間,她認識了很多同路人,發現原來有很多個案情況更嚴重,源於過去未有“家暴法”。對此,包括她在內的受虐者期望當局及民間社團繼續做好宣傳“家暴法”工作,讓大衆了解求助方式及居民的權益,免讓事件惡化。

阿凡曾反思自身工作,認為學習其他語言有助向上流動,曾嘗試進修,但因時間難兼顧致半途而廢。目前與不少家暴受害者遇到同一問題,便是“無資格住社屋,又買唔起私樓”,希望“經屋法”修訂時能探討把這類人士列為優先處理個案。

勇於求助接受輔導

M女士半年前持續受伴侶虐打。為家人着想,終鼓起勇氣求助,離開施虐者。入住勵苑後解決了短期住屋需要,更能穩定情緒、與施暴者隔離等,令自身感到安全。“未入住時,成日驚對方突然會嬲,對我拳打腳踢,覺得自己做乜都係錯,無論出街或留在家中,乜都唔敢做。”M女士哽咽道。

長期處於受虐環境令她心理狀態變得不穩,容易激動及發脾氣。後來在院舍認識了很多遭遇相似的同路人,有感對方就像朋友,甚而家人一樣,分享各自情況,放鬆自己。呼籲遭遇家暴者要勇於求助及接受輔導,“唔好擔心人哋覺得自己有問題,因為錯不在你。反而將秘密長埋心中,會出現心理問題。”

M女士原在賭場上班,但因身體尚未恢復,目前仍在院舍養傷,未能工作,出現經濟壓力。她說,院舍中有不少受虐者與年紀較小的小朋友入住,未能兼顧工作,期望有針對的托兒服務。並希望政府推動機構提供盡可能的支援,如容許帶同小朋友上班。

談到將來有何打算?她直言沒有想得太多,但相信祇要有勇氣踏出第一步,重投社會,任何事都可迎刃而解,“關鍵是要處理好心理狀態及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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