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07日
第A06版:港聞

高院再拒暫緩《禁蒙面法》

反對派申司法覆核要求頒臨時禁制令

高院再拒暫緩《禁蒙面法》

【香港中通社六日電】香港高等法院六日開庭處理立法會廿四名非建制派議員就《禁止蒙面規例》申請司法覆核許可和臨時禁制令,聽完雙方陳詞後,法官林雲浩拒絕頒佈臨時禁制令,即《禁止蒙面規例》仍然生效。

據港媒報道,申請人為廿四名非建制派立法會議員,由資深大律師李志喜及名譽資深大律師陳文敏代表。答辯人依次為特首會同行政會議、警務處長及律政司長,由資深大律師余若海代表。

答辯方表示,香港目前面對暴動、縱火、刑事毀壞、襲擊個別市民的情況,現時無法等待立法會十天後復會才討論相關立法。警方要有效驅散非法集會或暴動時需用催淚彈,惟示威者不只佩戴外科手術用口罩,而是具保護性質、防禦催淚彈的裝備。此外,示威者蒙面後有“壯膽效果”,做出擲磚等平常不敢做的事。

答辯方不認同《緊急法》抵觸《人權法》,認為《緊急法》准許行會在“緊急或危害公安”的情況時訂立規例,與《人權法》要求當局正式宣佈緊急狀態,而該狀態危及國本,才可採取減免履行《人權法》措施的要求不同,“緊急”與“危及國本”的概念並不相同。

高院聽畢雙方陳辭後,拒絕頒下臨時禁制令,正式覆核聆訊預計將排期至本月尾。此前,已有香港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申請臨時禁制令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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