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籲新巴士合同須依法公平
【本報消息】兩家巴士公司短期續約合同將於月底屆滿。議員蘇嘉豪書面質詢新巴士合同須依法公平,否則特區政府不應就範。
蘇嘉豪書面質詢指出,本澳巴士服務僅得以公共服務批給的方式獲特許經營,但二○一三年廉署調查報告狠批當年合同實屬購買服務、直指是違法行為後,雖然政府陸續與巴士公司重簽合同,但仍被批評是“新瓶舊酒”,特別是財政援助的計算模式,繼續令公帑支出陷入“無底洞”。
質問政府是否承認現行合同實際上仍然傾向屬於購買服務形式,無法回應法律規定及廉署調查結論?
他又問政府能否承諾,若現正磋商的新合同內容,仍然無法滿足公共服務批給的定義及對公共利益的實質保障,必定不會就範,轉而考慮“無辦法中的辦法”,即按現有合同規定再作短期續約,以利來屆政府及早促成雙方共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