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08日
第B07版:澳聞

李熙爗倡開發深層地下空間

李熙爗

當局計劃在司打口建造的地下蓄洪池

李熙爗倡開發深層地下空間

【本報消息】近年因應建造防洪及排污管網等基建,持續影響居民出行及生活,城市規劃委員會委員李熙爗建議增加開發深層地下空間,建造大型地下蓄洪管網,長遠解決本澳土地緊張及地下空間使用問題。

李熙爗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本澳在回歸前地下,空間使用非常有限,主要局限在行人道行車路面以下一至二米的管網及渠道鋪設,至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在新口岸、南灣湖一帶出現的地下停車場,亦是利用地下空間,但利用率仍然偏低。至回歸後,在路氹城酒店區及澳門大學橫琴校區,地下空間利用稍提升,在六千七百萬平方米的建築面積中約有三百萬平方米屬於地下空間,但亦只是佔建築面積百分之二十。即使在未來填海新城規劃中,地下空間利用亦只是局限在地下停車場及小規模的公共管網設施,深度一般不超過廿五米。

建管道網蓄洪排污

近年當局因應防洪排澇及污水管網的鋪設大費周章,工程往往因施工面積廣、地役權問題及難以預測的地下管網遷移,令施工期相對延長,均影響居民出行及日常生活。李熙爗建議當局加快研究深層地下空間開發利用,例如仿效新加坡、香港等地,在地底五十至八十米深度建造大型隧道管網,主要用作蓄洪或排污,隧道體直徑可在八至十米,並在不同區域的地面建造垂直豎井連接地底隧道,作為排洪引水管網或排污設施,減少展開路面工程影響民生。

李熙爗指開發深層地下空間基本不會影響地面建築,地役權使用問題上相對容易解決。此外,由於地下深層隧道一般建在堅硬的岩石層,確保施工及建造後的穩定性及不影響其他建築物的安全,澳門大部分填海地區一般石層深度為四十至六十米,可以在舊城地底建造。為節省地面空間使用,連接隧道的豎井可考慮設在共公設施範圍內,例如道路的圓形地或迴旋處、公園設施以至即將開發的賽狗場及司打口蓄洪池地段,以至未來新城填海區的公共設施內,豎井的地面層完成建造後亦可還原原來功用,相對建造地下行車隧道更能節省出入口所需要的地面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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