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非遺提升本土文化形象
文化局根據《文化遺產保護法》相關規定,今年三月至四月開展為期一個月的公開諮詢,蒐集坊間對局方建議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十二個項目的意見,爭取最大共識。當局已完成總結報告,即日起供大眾瀏覽。
當局收集到的一千一百多份意見可證,社會普遍認同十二個項目皆富保育價值。包括已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入《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的粵劇,粵港澳地區獨有的涼茶配製,早已位列國家級非物質文遺名錄的“木雕——神像雕刻”、南音說唱、道教科儀音樂、魚行醉龍節、媽祖信俗、哪吒信俗,以及土生葡人美食烹飪技藝、土生土語話劇、苦難善耶穌聖像出遊和花地瑪聖母聖像出遊這四個本澳獨有、深入民心的項目。
如無異議,今年底前可列入名錄。入列者皆具代表性,乃官民共同努力的成果。
從團體初步撰寫文案,經多方蒐集文字資料與影像,工作量大且繁瑣。之後向當局申請,期間不斷補充資料,完善不足。獲當局審視並成功過關,才可晉身“擬訂清單”,每環皆重要。最終位列《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項目,可受相關法律保護,地位被高度肯定。
一系列傳統習俗或展演活動根植於民間,生生不息,與社區歷史文化有機結合。待當局通過《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後,跨部門應加強溝通與合作,善用資源,有計劃推廣各項目,提升本土文化形象,增添旅遊元素,更重要是藉此契機讓年輕人多認識自己生活的地方歷史和民俗文化,從而增進認同感、責任感與使命感,通過適切培育,讓本地獨有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後繼有人。
隨着文物普查、擴展清單、建立名錄等工作有序推進,當局應該更加積極主動,持續且具針對性地進行文物普查研究工作,配合有意申報非遺的團體完成申報,提供適切資助與技巧支援,加強助力,為持續更新非遺清單不斷夯實基礎。未來可與大灣區各市加強合作,在非遺保護與發展方面作出更大貢獻。
夏 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