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被加控擾亂秩序行為罪
涉咬斷警員手指港男月底再審
【香港中通社八日電】早前有香港男子涉嫌於沙田一商場內攻擊警員,過程中咬斷警員一截手指,被控襲警等罪。案件八日於沙田法院再訊,控方修改控罪,包括加控一項在公衆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罪。案件押後至十月二十九日下午於區域法院再訊。
案情指,七月十四日,有示威者在沙田新城市廣場攻擊警方,一名警員被多人圍攻,右手無名指一截遭咬斷。一名二十二歲涉案男子,早前被控一項襲警罪、兩項意圖傷人罪,以及未能在規定下出示身份證,共四項罪名。
案件八日於沙田法院再訊。被告獲裁判官批准以現金兩萬港元保釋金替代人事擔保,並更改往警署報到的時間為晚上九時至十二時。
控方撤銷未能在規定下出示身份證罪,並加控一項在公衆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兩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更改為一項有意圖傷人及一項嚴重傷害他人身體罪。案件將於十月二十九日下午於區域法院再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