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1日
第E02版:航運

深圳推進國際船舶註冊登記

深圳推補貼鼓勵國際船舶登記

打造航運服務總部經濟聚集區

深圳推進國際船舶註冊登記

【本報記者廣州電】廣東省政府公佈對全國政協委員陳倩雯等委員關於深圳推進國際船舶登記制度改革提案的答覆表示,廣東將研究吸納,因建議對加快國際船舶登記改革有積極意義。

補貼鼓勵船舶登記

廣東省政府稱,二○一七年三月“中國深圳”和“中國前海”船籍港獲得交通運輸部批覆,開展國際船舶登記試點。去年六月深圳提出鼓勵國際船舶註冊“中國深圳”、“中國前海”船籍港船隊,建設深港國際船舶綜合運營中心和國際海員中心,對船舶交易等作補貼,打造深圳航運服務總部經濟聚集區。

深圳前海管理局正研究制訂前海高端航運服務業專項扶持資金細則,擬扶持國際船舶登記等領域,登記為“中國深圳”、“中國前海”船籍港國際船舶,一次性給予七十元/總噸補貼;登記“中國深圳”、“中國前海”船籍港國際船舶作抵押權登記的,給予債權數額百分之二補貼,鼓勵中資“方便旗”船回歸。

深圳註冊國際船舶運輸企業九家、五十八艘國際船舶,其中四十九艘為中國深圳籍,四艘為中國上海籍,五艘為利比里亞籍。

爭取中央政策支持

廣東省政府對具體建議答覆,一是由深圳會同交通運輸部成立國際船舶登記試點小組建議。由於國際船舶登記涉財政、稅收、監管等均屬於中央事權,需要得到國家層面政策支持。去年底深圳官員前往交通運輸部溝通匯報,下一步深圳將與交通運輸部等緊密聯繫,繼續推進,爭取國家政策支持。

二是選擇在深圳鹽田港試點中資方便旗船回歸登記,在廣東自貿區前海蛇口片區試點國際船舶登記的建議。根據交通運輸部意見,兩項工作在政策和規定方面均不存在障礙,申請人可以按照相關規定結合自身實際情況申請辦理相關業務。

深圳前海管理局開展“中國前海”船籍港配套政策研究,提出開展開放國際船舶登記限制條件試點、簡化船舶登記註冊手續試點、國際船舶業務試點等改革內容,並梳理出推動開放“中國前海”國際船舶登記限制條件八條政策訴求並已上報。

二手船齡暫不放寬

三是探索放開登記主體、類型、船齡及檢驗等方面的限制,建立規範、便捷的登記規則與流程。對回歸登記的中資船按“境外船舶”實施監管;實施有競爭力稅收政策體系的建議。

首先是登記主體問題。國家交通運輸部對自貿區國際船舶登記近年已經作了特別規定,放開了登記主體的外資股比限制。

其次類型及船齡問題。交通運輸部表示,鑒於船舶運營安全和能耗排放技術與船齡密切相關,從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出發,暫不宜放寬進出口二手船船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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