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金援示威 否則懲罰
四商戶遭暴徒索“贖罪費”
【中新社香港十一日電】香港警察公共關係科署理總警司江永祥十一日指出,本月初收到四間商戶報案指遭金錢勒索,要求他們以金錢支援示威行動“贖罪”,否則將會受到懲罰。
要求以比特幣付款
據悉,四家商戶於九月下旬曾收到以傳真及電郵方式勒索金錢,發件人聲稱是守護香港民主自由的聯盟,指知道有關商戶與近月示威活動政見不同,批評其破壞香港的民主與自由,要求他們透過比特幣付款,援助示威活動贖罪,否則會遭到懲罰,附有激進示威者在市面大肆破壞的視頻等。
江永祥強調,此次案件並非單一事件,情況令人擔憂。警方高度重視這些案件,已經着手調查,亦設立專線及電郵供市民舉報該類案件。
暴徒造謠嫁禍警隊
江永祥稱,近月示威活動暴力程度不斷升級,破壞遍及街道、公共設施、商舖、政府設施及港鐵站等,也出現個別商戶遭偷竊及勒索,小市民生活在恐懼之中。他續指,警方不希望見到示威活動變成勒索及其他犯罪行為。
警方擔心隨着越來越多的違法行為出現,香港法治將越來越差至蕩然無存。當示威者暴力衝擊法治時,造謠者便將責任嫁禍予警隊。江永祥形容此類惡意中傷行為“非常卑劣”,警方不會容忍,會對不同違法行為詳細調查,將違法人士繩之以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