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6日
第A15版:澳聞

黃顯輝:紀監會增獨立性

黃顯輝

重新調整利監察保安部門

黃顯輝:紀監會增獨立性

【本報消息】行政長官批示調整澳門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紀律監察委員會(紀監會)的規範及職能,提升其獨立性。

紀監會成員黃顯輝受訪表示,樂見批示的制訂和生效。批示是特區政府回應了紀監會成立十五年來,以及保安司司長辦公室的經驗總結,提高了紀監會的獨立性,有利監察保安部門。

黃顯輝表示,隨着批示生效,紀監會的權力調整後,增加了該會的獨立性及權力,可從批示中幾個特點體現:包括“紀監會”取消由保安司司長指定的秘書職位,增設秘書處,由秘書長領導。秘書長經保安司司長建議由行政長官委任。“紀監會”的顧問人數由原來一名增至兩名,均由行政長官委任,保安司司長僅可對其中一名顧問人選提出建議。

主動展開調查程序

批示中最大亮點莫過於紀監會擴權後,可以主動展開簡易調查程序。黃顯輝認為這是很大的進步。紀監會可以就針對保安部隊人員的投訴和消息,主動開展簡易調查程序,聽取投訴人及涉事人員口供。

若有充分跡象證明投訴屬實,紀監會可向相關紀律部門提交建議開展紀律程序。相關部門亦要在十天限期內向紀監會提交報告,回應有何跟進措施及行動。

黃顯輝認為,行政長官的批示是根據紀監會成立十五年的工作經驗、保安司司長辦公室的經驗總結,以及社會不同意見來調整紀監會職能,提高了紀監會的獨立性。有信心可以將監察保安部門的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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