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貨品由源頭供應 網售無衛生檢疫屬違法
市署籲認清大閘蟹貨源品質
【本報消息】市政署訊:市政署食品安全廳早前派員赴江蘇,實地了解當地大閘蟹備案養殖場,並與當地海關舉行會議,持續檢視供澳大閘蟹預檢機制。同時,因應近期大閘蟹陸續上市,已加強巡查市面零售、批發及餐飲場所,多重措施保障大閘蟹的食用安全與居民健康。
供澳貨品當地封簽
現時本澳市面出售的大閘蟹主要來自江蘇、湖南,並且須來自受內地權限部門監管的合資格出口養殖場。為確保供澳大閘蟹的品質及安全,市政署會定期實地調研供澳大閘蟹養殖場。早在大閘蟹養殖階段,市政署食品安全廳已派員赴江蘇,實地了解當地大閘蟹備案養殖場的環境、水質及飼養管理等,從源頭監控品質,並與當地海關動植處人員,交流供澳大閘蟹預檢措施及大閘蟹監管流程技術。
自二○一七年起,直接供澳的大閘蟹採取預檢措施,即本澳業界可自行與符合供澳資格的內地大閘蟹養殖場配對。在養殖場正式供貨到澳門前,市政署會到內地採集樣本檢測作最終品質監控。通過市政署預檢的備案養殖場,其大閘蟹才可輸入澳門。且在出貨前須由來源場監管當局直接封簽,避免混入其他貨源大閘蟹,確保符合供澳的安全品質。
扣押網購未檢疫蟹
另外,因應大閘蟹陸續上市,市政署已加強排查出售及供應大閘蟹及相關食品的餐飲、零售及批發場所。巡查期間發現一外賣店涉嫌透過網購方式直接從外地購入大閘蟹,並在本澳出售及供應。食品安全廳已即時採取行動,扣押約二百隻,共重約三十五公斤懷疑未經檢疫大閘蟹。並且開立卷宗跟進,倘構成違法會檢控。
市政署呼籲,不論以任何形式包括透過網購、代購或實體店出售或供應的大閘蟹,均須接受強制衛生檢驗檢疫,否則違法者可被檢控。本澳食品入口商、批發商、零售商、食肆及街市攤販等食品業界必須謹慎選擇貨源,切勿供應及出售來源不明的大閘蟹,並須確保其經檢驗檢疫進口。保留來貨單據,以便有需要時供權限部門追查來源及流向。
市政署將持續加強巡查,倘查獲涉嫌生產經營、銷售及走私須依法接受檢疫而未經檢疫的食材,將根據《食品安全法》檢控有關行為人。如構成犯罪,最高可被判處五年徒刑或被科處最高六百日罰金。如相關行為屬行政違法,將可被科處五萬至六十萬澳門元罰款。
選購前來源要清楚
消費者選購大閘蟹時,應到信譽良好及衛生可靠的店舖,切勿單憑網上廣告圖片便決定選購。購買前須清楚知道貨品來源及經正途入口,以保障安全。同時,應選購生猛、外殼完整有光澤、沒有異味的大閘蟹。由於大閘蟹營養豐富,一旦蟹隻死亡,其體內微生物可大量繁殖分解組織,甚至產生有毒的組織胺,不宜繼續烹煮食用。倘消費者對大閘蟹來源存疑或經非正途運入本澳出售,可致電食安熱線二八三三 · 八一八一舉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