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2日
第A08版:要聞

學者批台當局用心險惡

利用陳同佳案謀政治利益

學者批台當局用心險惡

【香港中通社廿一日電】台灣當局拒絕讓涉嫌在台灣殺害女友的香港男子陳同佳赴台自首,並希望香港“循司法互助”,繼續羈押陳同佳。分析認為,台灣當局對該案件的態度充分暴露其背後險惡的政治用心。

香港執業律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黃國恩今日受訪表示,依照香港實行的普通法,只有在香港發生的罪案,香港法院才有司法管轄權。而陳同佳涉嫌謀殺案,除非警方有證據證明被告有部分罪行是在香港發生,例如陳在香港已有計劃謀殺女友,香港法院才可有司法管轄權處理該案。但香港警方已排除這種可能,因此只能起訴他洗黑錢罪,他也因該罪在香港服刑。

安全局認政治考量

黃國恩指,現在即使台灣將陳同佳在台殺人的所有證據提供予香港警方,香港法院還是沒辦法審理陳同佳。因為謀殺案整個過程都在台灣發生,一切證據都在台灣,台灣是唯一有司法管轄權的地方。現在台灣竟把管轄權推回香港,完全沒有法律依據,並且十分荒謬,是政治凌駕於法律之上,使公義不能彰顯。

實際上,台安全局長邱國正今日接受中國國民黨民代江啟臣質詢時也證實了台灣當局確實有“政治考量”。他表示,該案已經發生一年多,當時特區政府未回應台當局的請求,現在“才把人送回來”,時間點啟人疑竇,不得不在政治方面作考量。

製造話題換取選票

南開大學台港澳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李曉兵今日受訪指,就如資本家要“榨乾工人最後一滴血”一樣,台灣當局一定會利用和炒作該案件,充分榨取其中的政治價值,從中製造熱點話題,製造政治利益、換得選票,同時達到否定、批判、污名化“一國兩制”,引導台灣百姓深度誤解“一國兩制”的政治目的。

李曉兵稱,台灣當局就是要充分坐享該案持續發酵所帶來的政治利益。“如果陳同佳回到台自首,當局就必須接招,這顆子彈就不能再飛了,該案就塵埃落定。因此台當局一定不會讓事情痛痛快快地、以一種最妥善的結尾方式來‘落定’。一直懸着,就能拿這個話題繼續攻擊、炒作。”

民主法治莫大諷刺

台當局表態一出,不少島內聲音都認為,陳同佳是台灣通緝在案的殺人兇嫌,他願意赴台受審,蔡當局竟然拒絕,這對一個口口聲聲“司法正義”“尊重人權”“民主法治”的政府而言,實為一種諷刺。

李曉兵指,“司法正義”在政客的政治利益面前,已放在非常邊緣化的位置。應該解決而沒有解決,可以解決而不去解決、拒絕解決,甚至製造障礙阻礙解決。這就是一塊“試金石”,把台灣當局背後險惡的政治用心充分暴露了出來——只有把案子整得“底朝天”,才能給他們帶來重大的利益,激起重大的政治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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