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暴亂打劫“小米”店掠手機
運輸工判囚三月
【香港中通社廿四日電】香港媒體廿四日報道:香港激進示威者二十日惡意破壞位於九龍旺角的“小米之家”旗艦店,一名運輸工人當晚趁火打劫,竄進店內偷去三部手機後當場被擒。廿三日,他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被判即時監禁三個月。
位於旺角創興廣場地下的“小米之家”,二十日下午曾遭激進示威者破壞,該店當時沒有營業。傍晚六時許,有人揭發被告在店內盜竊,於是將他綑在鐵柵欄上。警方晚上近七時接報到場將他拘捕。
根據店舖的閉路電視錄像,當日曾有三人進入店內“士多房”搜掠,其中一人與被告衣着相同,他共取去三部手機。三十八歲案底纍纍的被告承認出於貪心犯案。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主動認罪,被盜手機亦已追回,盼獲輕判。
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一度追問,被告當日有否參與示威或衝擊,其後從控方得悉,並無證據顯示被告有份破壞店舖或早有預謀犯案。
判刑時,羅德泉斥責被告並非目睹店內手機散落一地而“拾遺不報”,而是趁店舖遭人破壞,進入“士多房”內把存放的手機盜去,案情嚴重,故判處即時監禁三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