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6日
第A03版:澳聞

選管會發第一號指引

立會間選補選下月舉行

選管會發第一號指引

【本報消息】立法會間選補選將於下月廿四日舉行,立法會選管會按照《立法會選舉法》規定,發出具約束力的第一號指引,禁止在投票站內使用流動電話和其他通訊及具影像功能的設備,以及投票時須強制使用專用印章。

第一號指引規定於選舉當日,在投票站內的所有人士,不得使用流動電話和任何其他通訊裝置,特別是傳呼機、對講機、具錄音功能的裝置和拍照或錄影功能的設備,但獲選管會事先批准者除外。同時,不得以拍照或錄影方式獲取或記錄任何屬本人或他人的選票。不遵守上述規定,構成加重違令罪。

此外,該指引亦規定選民必須使用選管會提供的放置於劃票間內的專用印章,以填劃選票。不使用專用印章而以任何其他方式填劃的選票,一律等同廢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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