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案照出蔡當局黑心
香港男子陳同佳涉嫌在台灣殺害同為香港居民的女朋友後逃回香港,被台灣通緝,日前因洗黑錢罪在港刑滿出獄,並表示願赴台灣投案。然而,民進黨當局卻諸多阻撓,人為設置障礙,甚至將陳嫌赴台投案重度政治化,被指企圖利用殺人案件製造台港對立,以從中撈取明年“大選”政治利益。此舉在島內備受抨擊,各界質疑當局主動放棄司法管轄權、放縱犯人、踐踏法治。
回顧民進黨當局對“陳同佳案”的態度前後反覆、手法顛三倒四,更凸顯民進黨當局謊言政治的本質。去年二月陳同佳在台灣犯案後,士林地檢署多次要求港府司法互助,盼引渡陳同佳回台;同年十二月地檢署對陳嫌發佈通緝令,要求香港遣送陳嫌赴台。此案引發香港《逃犯條例》修訂,以符合法律規定、達到遣送陳嫌回台的目的之際,“陸委會”卻表示,“《逃犯條例》衍生諸多侵犯人權及人身安全疑慮的關注”,挑動“反修例”情緒,更聲稱“不用修法,也可以馬上送過來(台灣)。我們都可以給予必要的協助”。
在傳出陳同佳願赴台投案消息後,台當局不但沒有提供必要協助,更採行政干預手段,限制陳嫌入境,並以“港府應負起責任、‘港人港審’”的借口,強詞奪理,拒絕陳同佳入境台灣。更提出“港府交出完整罪證”才允許陳同佳入境、派警檢赴港執法等無理要求,更質疑陳嫌投案是精心安排的政治操作,企圖製造懸案,繼續操弄選舉議題。
蔡當局將簡單的逃犯投案最大限度政治化,引發島內外廣泛批評是政治凌駕司法,犧牲台灣的司法管轄權,企圖繼續操弄“反修例”議題。面對社會輿論壓力,台當局態度忽然急轉彎,自打嘴巴,改口稱“未拒陳同佳入境,須臨櫃辦簽證”,“陳同佳出現機場就馬上逮捕”。
民進黨當局在處理“陳同佳投案事件”上的態度反覆,將簡單的刑事逃犯主動投案事件,拉升到司法互助、司法管轄、所謂“主權”的政治層級複雜化,其製造港台、甚至兩岸對立的黑心腸,不言而喻。民進黨當局顛倒黑白的手段,就如一塊照妖鏡,照出民進黨當局的胡作非為,睜眼說瞎話、今是昨非、踐踏法治的真面目。
蔡英文上台以來口口聲聲正義、法治,然而“專機私煙案”,其結黨營私、包庇犯罪,高官免責、逍遙法外;民進黨民代陳明文高鐵遺落三百萬現金涉嫌洗黑錢事件,不了了之,難逃徇私枉法的指責。如今民進黨當局為一黨私利,大動作操弄“陳同佳案”,搪塞卸責,將政治凌駕司法,更不惜利用冤案謀取政治利益,將儆惡懲奸、伸張正義的司法制度玩弄於股掌之間,放縱犯人,讓冤魂莫白,一手摧毀台灣地區法治。一個政黨可以如此不負責任為所欲為,也就難怪高官可以面對記者的尖銳提問而戟指怒嗆。蔡當局如此專橫跋扈、無恥,還不夠令人絕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