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十三歲男孩性侵未遂殺女童
嫌犯向同學發現場視頻
【本報訊】據津雲新聞二十五日消息:大連十歲女孩王萱被十三歲男孩蔡某某殺害,引發關注。蔡某某被抓獲前疑似“自導自演”洗脫嫌疑,向同學表示自己未滿十四歲。被害女孩父親稱,事發當日嫌犯曾兩次“登門搭訕”。
未夠秤不追究刑責
本月二十日下午,家住大連市沙河口區的王章和妻子賀薇發現,本應已下美術課回家的十歲女兒王萱並未回來。經過報警和幾個小時尋找,王章最終在小區內距家二百餘米遠的一處綠化帶發現女兒衣衫不整的屍體。警方當晚接案後走訪調查,將嫌疑人鎖定為該小區一名十三周歲的男孩蔡某某。
大連市公安局昨晚發佈通報稱,本月二十日晚上七時許,公安機關接到報警,沙河口區發生一起故意殺人案,受害者某某(女,十歲)被害身亡。經連夜工作,於當晚十一時許,在走訪調查中發現蔡某某(男,二○○六年一月出生,十三歲)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到案後,蔡某某如實供述其殺害某某的事實。
依據《刑法》第十七條第二款之規定,加害人蔡某某未滿十四周歲,未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同時,公安機關依據《刑法》第十七條第四款之規定,按照法定程序報經上級公安機關批准,於二十四日依法對蔡某某收容教養。
嫌犯竟兩度“登門”
“那個男孩把我十歲的女兒騙到他家中,試圖性侵並最終多刀殺死了她,還把她的屍體扔到綠化帶中。可是就因為那孩子還差兩個多月才到十四周歲,這種種罪行就只能‘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王章提及殺死自己女兒的十三歲男孩時,下頜緊繃了起來,語氣中充滿憤怒。
王章事後回憶起女兒從失蹤到屍體被發現的那個下午,令他感到最憤怒和不可思議的是,殺害自己女兒的那個男孩竟然曾兩次主動來到自己眼前,還恍若無事地跟自己搭了話。
“那天下午我照常在水果店裡擺攤,快到下午三時,蔡某某踱步到我的店前,問了我一句‘王萱去哪裡啦?’我說‘她上課去了。’他就走開了。”王章說。
當天下午四時三十分,王章已經開始和家人一起四處尋找遲遲未歸的女兒,找了一圈未果後,他暫時回到自己的水果店中。此時,蔡某某又在他眼前出現。
“他這次過來問我‘你女兒找着沒有?’神態仍然看不出甚麼異樣。事後根據監控錄像的時間回想,那時我女兒應該已經被他騙到了他家中。我不知道他怎麼做到那麼平靜地跟我說話。”王章說,此後他就繼續去尋找女兒,沒再在意蔡某某的動向。
疑扮旁觀者洗嫌疑
賀薇向媒體展示了一份蔡某某二十日晚的群聊記錄。據她介紹,這是案發後一位蔡某某同班同學的家長發給她的,上面記錄着蔡某某二十日晚在行兇後到被警方控制這段時間的部分言論。
在這份聊天記錄中,蔡某某於當晚七時三十分左右在班級群發了一條從自家窗戶拍攝的搜查現場視頻,並對同學說:“小孩死了,讓人扒光給殺了,就在我家門口對面。”
“他們警察辦事這麼草率的嗎,給我加入嫌疑名單,我一個小孩懷疑我,我把我擦過血的紙扔那塊了,我的血不會弄到她身上吧?”蔡某某寫道,“好像確定了是小孩幹的,我虛歲十四。”
王章家的一位親戚認為,蔡某某似乎是想要在同學面前假裝自己是旁觀者,假裝自己的血是不小心蹭到王萱身上的,從而給自己洗脫嫌疑。“我們收到的這份聊天記錄是對方家長隱去了其他同學發言的,推測可能是有人問他是否符合《未成年人保護法》保護的年齡,他便回答說,自己不滿十四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