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6日
第B11版:港聞

港旅監局十二月初成立

統一規管旅行代理商導遊及領隊

港旅監局十二月初成立

【香港中通社廿五日電】香港特區立法會一個小組委員會廿五日審議有關設立香港旅遊業監管局的事宜。香港特區政府旅遊事務署副專員蔡敏儀在會上呈交《二○一九年〈旅遊業條例〉(生效日期)公告》,提出旅監局將於十二月二日成立的呈請,並獲得通過。

香港旅遊業現時的旅行代理商、導遊及領隊,分別受到香港特區政府旅行代理商註冊處和香港旅遊業議會的雙重規管。由於香港多年來時有發生旅遊業界違規事件,尤其是涉及經營內地入境旅行團業務的事件,以致有訴求提出改革現時的規管制度。

據介紹,《旅遊業條例》(第六百三十四章)已於去年十二月七日刊登公報。其內容主要包括:廢除《旅行代理商條例》(第二百一十八章)和設立旅監局;就發牌照予旅行代理商、導遊及領隊以至規管持牌人的活動一事訂定條文;就管理旅遊業賠償基金、向旅行代理商徵費以及相關事宜訂定條文。

蔡敏儀廿五日向立法會提交該條例的生效公告,指出條例將按規定於十二月二日生效,即旅監局將於同日成立。她表示,署方早於一年前成立專責小組籌備旅監局的設立,並預期於十二月二日委任成員,明年年初召開第一次會議。

或再推措施助旅業

受反修例風波打擊,外界對香港的旅遊信心減弱,致使旅遊從業員的生計大受影響。不少立法會議員都在會上關心特區政府對業界作出的紓困措施。有議員提出,希望特區政府率先在其名下商場減租,以減輕業界的租金壓力;也有議員期望特區政府能資助港人參加本地遊的費用,藉此讓旅行社和導遊能即時受惠。

蔡敏儀指出,將會把減租的意見轉達予特區政府相關部門跟進。至於資助港人參加本地遊的建議,則會認真考慮,並不排除特區政府稍後會再推出新一輪旅遊業界紓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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