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01日
第E04版:港聞

速立《禁蒙面法》

速立《禁蒙面法》

示威暴力沒有因為港府撤回修例而停止,反而越演越烈,示威人士及暴徒拒絕對話,只是一味的在港島各區大肆破壞、瘋狂縱火及掟燃燒彈,甚至群毆不同意見的無辜市民,有人更被打至昏迷重傷,暴行與恐怖分子不無兩樣。

連月來,主要政團、社團及法律界團體,甚至內地官方媒體都要求港府盡法訂立《禁蒙面法》,希望能起到真正止暴制亂的作用。最近一段時間,港府和法律界亦一直在研究討論實施《緊急法》的問題。而根據《緊急法》的規定,在特首會同行會認為屬緊急情況或危害公安的情況時,行會即可訂立任何認為合乎公眾利益的規例以恢復治安。事實上,暴亂情況早已超過所謂的“緊急情況或危害公安”,但從港府官員的口風可知,對啟用《緊急法》及立《禁蒙面法》卻是有所保留,相信擔心的是會予人違反基本法的口實。

其實立《禁蒙面法》對以後香港的發展可謂有百利而無一害,現時反對派勾結外國勢力,亂港禍港跳出檯面,三日一小鬧,一周一大鬧,在蒙上面就以為毫無責任的情況下,暴力越來越瘋狂,如此下去,香港勢必傷筋動骨,這正中反對派及“港獨”分子的下懷。訂立《禁蒙面法》,有利警隊加強對人群的管理,對現在、以後減少暴力行為有一定的正面成效。

易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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