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01日
第E07版:澳聞

的士司機涉撞斃鐵騎士待判

的士司機涉撞斃鐵騎士待判

【本報消息】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去年發生的一宗電單車與的士碰撞事件,六旬男騎士倒地受傷,經搶救無效死亡。男的士司機於初級法院應訊時,直認是自己疏忽,當時無留意後方來車和無“打燈”。案件押後宣判。

男被告姓溫,約四十歲,涉一項加重過失殺人罪。

案情顯示,去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晚上十時許,羅理基博士大馬路近理工學院,一輛從馬六甲街沿羅理基博士大馬路駛往東方拱門的電單車,疑與一輛同向行駛黑色的士碰撞,男騎士倒地受傷,有人報警。消防員到場將六十三歲男傷者送山頂醫院,其右眼腫脹及臉部裂傷,送院期間清醒程度下降,經搶救後不治。

無留意來車無打燈

溫某承認指控,稱當時車內有三名乘客,在涉案路段時打算過線,但無清楚留意後方有否來車和無“打燈”。直言是自己的疏忽,認為作為一名的士司機,有責任確保其他路使用者的安全,曾在事發當晚有打算找該電單車司機,其後亦有找律師安排見對方家屬,但都未成功。

死者的親友稱,死者原是一個很開心的人,其為家中經濟支柱,太太則負責照顧家庭,事發後家人的情緒很差,心情難以平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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