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31日
第B06版:澳聞

巴士短期續約有第三次?

巴士短期續約有第三次?

【本報消息】政府日前突然公佈再與巴士公司短期續約十四個月。議員何潤生及區錦新於立法會議程前發言時,批評巴士合同磋商過程的透明度不足。何潤生認為新一屆政府必須汲取經驗教訓,不要再出現第三次續短約的情況;而區錦新則建議重新公開競投巴士服務。

磋商過程“零資訊”

何潤生促請政府公佈巴士合同及輕軌資訊,指出政府在巴士合同磋商過程中“零資訊”,連續兩次在期限快完結之時才向社會公佈續期,閉門造車的做事方式,實在有損政府的威信,令居民質疑政府是否有處理這些老、大、難問題的能力。

他認為新一屆政府必須汲取經驗教訓,不要再出現第三次續短約的情況,更重要的是適當增加巴士合同續約的透明度,並詳細公開各項成本和收益,避免日後財政援助無上限支援的情況,確保公帑合理運用。面對未來輕軌的補貼肯定要比巴士服務多,如此龐大的公帑支出更應接受公衆監督,何潤生促請特區政府及早公佈相關詳情,不要讓拖延到最後一刻成為施政的常態。

巴士獨贏官民雙輸

區錦新質疑,巴士服務的臨時約意味着服務的提供者甚麼也不用改善,但錢照收,價照加。他稱,本澳任何公用事業費用的增加都是受嚴格的限制,唯獨是巴士服務卻屬例外。在現行的合約規範下,巴士費用可以無聲無息地不斷加費,甚至連申請也不必申請,政府就會自動配合不斷將公帑轉入服務提供者手上。

他認為這個不合理制度必須在重新訂定合約時作出修改。可是,無法訂定新合約而僅以現行合約規範作臨時續期,肯定是只有巴士公司獨贏,而政府與市民雙輸。經歷超過兩年及無數輪的談判,既然政府與兩巴無法達成協議,與其如此磨蹭,為何不乾脆就巴士服務重新公開競投?擇優而判給,總比困於現有兩潭死水會更符合澳門的公衆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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