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黃之鋒未獲區選資格發表談話
港澳辦:港府決定具事實法律依據
【中新社北京三十日電】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新聞發言人楊光三十日就黃之鋒未獲得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屆區議會選舉候選人資格發表談話。
楊光表示,廿九日上午,二○一九年香港特別行政區區議會選舉海怡西選區選舉主任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有關法律,宣佈“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的提名無效,這意味着黃之鋒未獲得區議會選舉候選人資格。我們認為,特區政府的這一決定具有充足的事實和法律依據,符合“一國兩制”原則和基本法有關規定,維護了法治,確保了區議會選舉的嚴肅性和公正性。我們對此決定表示贊同和支持。
楊光指出,黃之鋒多年來大肆宣揚所謂“自決”等“港獨”主張,公然否認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在此次修例風波中頻頻向外國勢力搖尾乞憐、乞求干預,是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和破壞香港繁榮穩定的禍首之一,從根本上不符合參選人須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資格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