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競界推NFT作品
虛擬貨幣近年人氣急升,雖然很多人認為是“龐氏騙局”,但無可否認的是區塊鏈技術在金融及科技領域確實有很多實際應用,電競界自然也不例外,今期筆者就會介紹一下近來相當熱門的電競NFT。
NFT全稱Non-Fungible Token,即非同質化代幣,是一種基於區塊鏈技術驗證的數碼資產,具有唯一性和不可複製性,能夠以加密形式把特定資訊存放於區塊鏈。NFT技術目前最熱門的應用是在藝術界,創作者把作品內容及擁有權等資訊“鑄造”成NFT,再透過區塊鏈交易平台進行買賣。自此創作者就得到了一個新的渠道去獲取收益,不少藝術家及時尚品牌以至歌手都趕上了這波熱潮。
從二〇二〇年開始,NFT技術也走入體育界,NBA官方把過去推出球星收藏卡的商業模式更進一步,把比賽中的精彩瞬間,像是妙傳、灌籃、絕殺等都鑄造成NFT供大家收藏及交易,價格屢創新高,部分知名球星如LeBron James的金球NFT可高達幾十萬美元。
如果精彩瞬間可以用NFT型式被保存,那麼理論上電競比賽也可以應用,自今年開始電競界也有不少戰隊及比賽營運方都嘗試推出NFT作品。如一五年《DOTA2》TI,EG戰隊的Universe在一場關鍵團戰中,以一人之力牽制敵方全隊,最終令EG贏下冠軍並得到超過六百萬美元獎金,當時的精彩瞬間被粉絲冠以“The Six Million Dollar Echo Slam”之名,也有人研究要如何將其製成NFT。但要真正把NFT當成新的商業模式,目前仍有不少問題,首先就是版權所屬之爭。試想有選手在比賽中做出了一個精彩的操作,成功化解劣勢並最終反勝,當他打算把這個精彩瞬間鑄造成NFT前,首先要搞清楚到底持份者是誰。遊戲開發商、遊戲代理商、比賽主辦方、選手自己、所屬戰隊甚至比賽場地及贊助商,理論上都對這個NFT有一定比例的參與度,目前電競界在所得收益要如何分配這方面仍未有共識。
其次就是NFT技術本身的問題,NFT產品是建基於某一條區塊鏈,可以理解成類似掛鈎某隻貨幣,假如該款貨幣不再流行,所屬NFT的價格及流通性也受影響。而且所謂的“不可複製性”其實也只是不能更改記錄的意思,要真正禁止其他人複製或散佈電子檔案也只可以靠法庭禁制令,如何執法也是一大問題。
所以目前NFT的買賣仍屬於投機行為,最近不少電競戰隊推出的NFT產品根本和電競無關,只是消費自己名氣去圈錢及增加粉絲互動性的一種手段。NFT的應用本質上是粉絲經濟的延伸,它要解決的不只是如何將流量變現的問題,更重要的是提供電競俱樂部與粉絲之間一種新的互動方式及內容生產機制,“如何滿足粉絲的需求”才是業界需要注意的核心問題。
文:薩力斯、龍流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