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發展基金人事任命
監事會主席唐曉晴 行政委員會主席張建洪
【本報消息】文化基金與文化產業基金於元旦起合併成為文化發展基金。特區公報昨刊登文化發展基金多項人事任命,包括委任唐曉晴為文化發展基金監事會主席、委任張建洪以兼職方式擔任文化發展基金行政委員會主席等。
第二百一十/二○二一號行政長官批示委任唐曉晴為文化發展基金監事會主席,並委任財政局代表Rebeca Vong,以及黃浩彪為文化發展基金監事會成員,為期兩年,批示自今日起生效。
第二百一十一/二○二一號行政長官批示委任陸波、飛安達、何敬麟、馬若龍、胡達忠、蕭婉儀、盧潔兒、何超瓊、張少東、陳志玲為文化發展基金信託委員會成員,為期兩年,批示自今日起生效。
第二百一十二/二○二一號行政長官批示,應林韻妮請求,終止其擔任文化產業基金行政委員會主席的職務,批示自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生效。第二百一十三/二○二一號行政長官批示,委任張建洪以兼職方式擔任文化發展基金行政委員會主席的職務,為期一年。每月收取相當於公共行政薪俸表六百六十點的報酬,並享有公職法律制度所指領導官職的福利。因該委任所產生的負擔,由文化發展基金預算承擔。批示自今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