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電子平台正式上線
訴訟文書及費用可網交
【本報消息】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訊:《以電子方式送交訴訟文書及支付訴訟費用》今日生效,“法院電子平台”亦於同日正式上線,首階段提供“法院電子送交訴訟文書”和“法院電子支付訴訟費用”兩項電子服務,為法院電子化樹立重要里程碑。
今日起,符合法律規定和終審法院院長批示訂定的使用規定的訴訟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可自願選擇以電子方式送交訴訟文書和支付訴訟費用,不受法院和金融機構辦公時間限制。
另為方便當事人知悉“法院電子平台”運作狀況,法院網站內的“法院電子平台”專頁會刊登日常維護、緊急維護和因其他不可預計的技術原因而提供有限度服務的資訊。
免交紙本文書
透過“法院電子平台”送交訴訟文書的操作流程簡單,在“法院電子平台”選擇“法院電子送交訴訟文書”並使用“一戶通”帳戶登入,揀選所送交的法院,填選簡單資料,上傳訴訟文書及或有的證據文件,使用“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通過電子身份識別便能完成送交程序。按法律規定,透過“法院電子平台”送交經數碼化的紙本訴訟文書,具有與該紙本文件相同的法律效力,並免除送交該紙本訴訟文書原件,以及法定複本及副本,但不影響在法官命令時履行出示或提交原件的義務。
多種支付工具
在支付訴訟費用方面,除可親臨法院或儲金局支付外,持有各級法院自今日起發出的憑單的人士,亦可在支付期限屆滿前透過“法院電子平台”或“一戶通”輸入憑單編號或掃描付款二維碼線上付款,支付時無需登入“一戶通”帳戶。
初級法院刑事大樓及澳門廣場法庭辦事處的出納處接受線下支付工具,以及“法院電子平台”和“一戶通”接受的線上支付工具如下:
線下支付:現金;澳門銀行發行的Visa信用卡及借記卡、MasterCard信用卡及借記卡、銀聯信用卡及借記卡;銀聯閃付;銀聯雲閃付;澳門中銀手機銀行支付;豐付寶;廣發銀行移動支付;國際付;工銀e支付;極易付;微信支付(內地居民適用);支付寶(澳門、內地及香港居民適用);MPay澳門錢包;澳門通。
線上支付:“法院電子平台”和“一戶通”網頁版:澳門銀行發行的Visa信用卡及借記卡、MasterCard信用卡及借記卡;銀聯雲閃付;澳門中銀手機銀行支付;MPay澳門錢包。“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澳門銀行發行的Visa信用卡及借記卡、MasterCard信用卡及借記卡;澳門中銀手機銀行支付;MPay澳門錢包。
為推廣施行法院兩項電子服務,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與行政公職局及法務局合作相關的對外宣傳工作,包括舉辦三場分別以律師業界及公共部門為對象的講解會,共六十六間律師事務所和一百○五名來自五十二個公共部門的法律人員參會,同時亦為各級法院司法輔助人員開辦說明會和培訓工作坊等。